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鼻用空气过滤器

产品注册证编号:京械注准20182140024

适用范围: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作用,缓解因过敏性鼻炎引发的相关症状。

产品介绍:

1.产品过滤效率

(1)颗粒过滤效率(PFE)

产品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大于90%。

(2)细菌过滤效率(BFE)

与试验头模贴合后,产品对细菌过滤效率应大于95%。

2.产品经环氧乙烷消毒后,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/g。


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

本品不可替代药物

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: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

广告批准文号: 京械广审(文)第250819-1816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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